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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發布時間:2015-08-31 00:00
來源:涇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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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縣政府《關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通知》要求,特編涇縣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本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計算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涇縣公安局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信息公開、實現管理創新、切實服務群眾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信息公開要求。
根據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我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加強了公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保障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治安大隊、交管大隊、法制室和各有關業務部門領導參加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指揮中心,負責全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二是進一步加強公開屬性審核工作,對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全面梳理。把信息公開納入各部門的整體工作進行部署落實,通過這些措施,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責任、審議、評議、反饋、審查和監督等六項制度,做好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做到了無涉密事件的發生。
(
二)
規范梳理,完善機制。
不斷完善工作規范和機制,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修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
三)
提高認識,落實措施。
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公開政府信息,完善信息主動公開操作流程(明確了擬稿人即為第一責任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進行涉密把關,并由主要或分管領導簽發),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信息公開管理模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10條。主要依托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置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方便公眾快速查閱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按照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范服務的工作流程,通過我縣政府門戶網站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度本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新時期群眾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2015年,我局將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實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努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的臺階。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教育培訓。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規劃,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同時,通過加強培訓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各警種和業務部門領導干部和廣大民警貫徹執行《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2)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繼續通過新聞發布、網上公布等方式,及時向社會發布公眾關注度高、涉及面廣的重要警務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時,充分借助公共媒體資源,加大法制宣傳和信息公開力度,提高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3)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大政務網站建設力度,鞏固和優化現有網上服務,繼續推出網上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服務水平。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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