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的背景及依據
2017年12月2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指導全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綱領性文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為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7]54號文件精神,省政府于2018年6月24日印發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皖政〔2018〕53號),市政府于2018年11月16日印發了《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宣政[2018]48號),就全面貫徹涉農資金整合提出了具體意見。根據國務院、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涇縣人民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工作目標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2018年謀劃農業發展領域行業內涉農專項轉移支付的統籌整合工作。到2019年,基本實現農業發展領域行業內和行業間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到2020年,構建形成農業發展領域權責匹配、相互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并根據農業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以及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適時調整完善。
(一)推進行業內涉農資金整合。主要包括歸并設置涉農資金專項,合理設定任務清單,同步下達資金與任務清單,建立與整合相適應的績效評價制度等。
(二)推進行業間涉農資金統籌。主要包括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加強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統籌使用,促進功能互補、用途銜接的涉農資金集中投入等。
(三)改革完善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主要包括加強管理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充實涉農資金項目庫,加強涉農資金監管,加大信息公開公示力度等。
(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同,鼓勵探索創新,加強輿論宣傳,細化分解落實任務等。
四、下一步工作考慮
《實施意見》全面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皖政〔2018〕5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重點破解3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破解涉農資金在行業內交叉重復的問題,推進涉農資金在預算編制環節行業和部門內部整合。二是破解涉農資金在行業間交叉重復的問題,通過規劃引領,預算編制,推動涉農資金在預算執行環節實現行業間統籌。三是破解涉農資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逐步建立與統籌整合相適應的涉農資金管理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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